长绿府函〔2017〕183号 长春市365官方网站 关于重新出具建阳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函 市国土资源局: “建阳街”地块东起星宇花园,西至建阳胡同,南起我爱我家,北至皓月大路,用地面积约5.76万平方米。经《长春市重点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指挥组会议纪要》(长棚危保指[2009]4号)批准,享受棚户区政策进行改造。2010年9月20日,我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吉林省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建设单位。 该项目分两期进行开发建设,其中东起星宇花园,西至建阳街,南起我爱我家,北至皓月大路,用地面积3.4985万平方米的东部区域,已于2013年8月20日取得T13238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并组卷申请挂牌出让。后因该地块解决与原星宇集团土地使用权属纠纷问题,未能及时进行挂牌出让,且规划条件已超出审批期限。土地权属纠纷解决后,该项目于2017年3月17日取得TC1614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并组卷申请挂牌出让。在此期间,贵局对该项目给予大力支持,曾先后4次致函市规划局,申请核定规划条件。后因项目D地块与东皇公司建设的我有爱我家小区有用地重叠问题,未能及时挂牌出让。 日前,建设单位向我区提出,该项目已对涉及的用地重叠问题进行退线32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为3.4953万平方米。现项目用地重叠问题已解决,急需重新出具规划条件进行挂牌出让。为此,建设单位恳请我区协调贵局致函市规划局,请其同意按实际用地面积重新出具该地块东部区域3.4953万平方米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为加快推进项目改造工作,我区现恳请贵局能否同意致函市规划局,请其按实际用地面积重新申请出具建阳街地块东部区域3.4953万平方米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特此致函。 2017年9月27日 (联系人:孟宪君 联系电话:13844980666)
长春市365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印发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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