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绿府办发〔2017〕10号 长春市365官方网站办公室 关于印发绿园区街区制城市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绿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新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西部新城开发区管委会、长春皓月清真产业园区行政管理委员会,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双管单位: 《绿园区街区制城市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2月24日 绿园区街区制城市管理实施方案 按照城市建设和管理“建塑品位、管树形象、双轨驱动、融合推进”的建管并重理念,根据我区城市建设速度快于管理跟进步伐的实际,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强化城市管理侧改革为重点,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升华人文生活环境为目标,坚持“执法职能在上、管理重心下移,镇街巡查报告、部门联动执法,改革管理体制、业务对口检查,健全奖惩制度、激活岗位动能”的原则,逐步形成政府领导、属地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区各镇街和有城市管理职能的开发区、政府相关部门。 三、属地责任 按照管理有主体、实施有方案、岗位有责任、交办有结果的总体思路,本着管理下放、一沉到底的原则,把“一条线”式的管理改革成“方格”式分管,调整管理机制,确定镇街、开发区为城市管理第一责任主体,具体职责是: (一)宏观调控类 1.负责城市管理宣传,强化居民城市管理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氛围。 2.负责省市重点工程、区里重大项目的基础信息提供、各种数字统计、民情民意调查和属地管理作用发挥。 3.负责完成市、区两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建设工程类 1.负责辖区既有房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 2.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既有房屋维修改造施工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上报区安监局、住建局备案。 (三)市政设施类 1.负责辖区规划路建设、道路大中修的前期踏查,并形成初步计划上报区住建局。 2.负责辖区道路、井具的巡视,及时将道路破损、挖掘情况及井具破损、丢失情况上报区住建局。 3.负责辖区背街小巷、小区内的停车泊位标线施划。 (四)公用事业类 1.负责做好辖区社会泵站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协调辖区居民供气、供水、供电投诉,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意见;负责协助相关部门防范和处理辖区供水污染事件,确保水质安全。 2.负责协助燃气企业对辖区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负责组织辖区发生燃气事故时人员疏散工作。 3.设置社区公用事业服务专干岗位,进行岗位管理;配合完成供热日常巡查监督任务,满足居民入户测温要求;受理辖区住宅供热问题的投诉;对辖区锅炉房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用户投诉,加强与区供热办沟通,协调解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五)旧城改造类 1.负责前期基础情况摸底踏查,制定工作计划。 2.负责宣传和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工作,指定专人接访。 3.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有专人负责,协调解决施工中各种困难和问题。 4.提前介入旧城改造后的管理工作,提早安排。 5.安排专人负责各种资料存档和信息报送工作。 (六)房屋安全类 1.负责辖区房屋安全的日常巡检和隐患排查。 2.负责受理D级危房的申报、踏查等前期工作。 3.负责受理辖区住宅及非住宅房屋擅自拆改承重结构,包括开挖地下室、窗改门、改变梁板柱等承重结构的信访投诉及上报。 (七)物业管理类 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服务日常信访投诉。 (八)住房保障类 1.负责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的申请登记、受理、入户调查、初审和系统录入工作;负责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的后期监管工作。 2.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系统录入工作;配合住建局完成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绿化监管类 1.负责对街路绿地、单位庭院及住宅小区毁绿占绿行为进行巡查,背街小巷行道树栽植普查,街头绿地确认,彩化地块选定,小区绿化补植,枯死树木砍伐,绿化彩化养护监管申报等工作。 2.负责单位庭院和住宅小区树木移植、修剪、砍伐初审,协助产权单位及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绿化审批手续(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及收费项目)。 (十)市容市貌类 1.负责辖区市容市貌、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牌匾广告、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整治工作。 2.负责辖区废品收购站整治和停车泊位堆放物清理等工作。 3.负责检查旧城改造悬挂替代商用牌匾、条幅不整齐、不平整,存在参差不齐、破损脱落等工作。 4.负责辖区内主要街路、次要街路、居民小区和楼道内堆放物清理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便民疏导点、早晚市场选址、申报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后的管理等工作。 6.负责辖区内临时占道、门面装饰、广告牌匾行政许可的查验等工作。 7.负责居民小区家禽饲养的监管、巡查、劝阻、上报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所列其他管理事项。 (十二)违建拆除类 1.负责辖区内违法建筑的巡查、报告、拆除工作。 2.负责辖区内通信基站的设置巡查、报告、拆除工作。 (十二)环境卫生类 1.负责无物业管理小区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工作。 2.负责临街中小型商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工作。 3.负责巷道、小区内楼间道、小区连接路的冬季清雪工作。 4.负责辖区内垃圾乱倒乱卸、乱堆乱放、张贴非法广告的环卫执法工作。 5.负责农村环境、公共场所、居民住户的卫生监管工作。 6.负责辖区自办早晚市场的环卫清扫保洁工作。 7.负责辖区内《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所列其他管理事项。 四、部门职能 (一)城管委办公室:充分发挥区政府城市管理“参谋部”、“策划署”、“点子团”、“智慧库”作用,负责全区街区制城市管理经验总结、问题剖析、数据掌握、信息报送和检查、督导、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 (二)市容环卫局:负责提供下放执法中队办公经费、车辆燃油补给、维修,人员着装、装备配备费用支出,不足费用报请拨付和对辖区行政执法中队任务完成情况、人员出勤情况、队容风纪情况进行考核等工作。制定检查评比方案和考评细则,对镇、街、开发区城市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三)住建局:负责对下放的建设工程类、市政设施类、公用事业类、旧城改造类、房屋安全类、物业管理类、住房保障类、绿化监管类等行政权力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制定检查评比方案和考评细则,对镇、街、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四)规划分局: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工作。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国有土地的巡查和管理,对正在建设和已经建成的违法建筑物,责令停止建设、履行限期拆除程序,逾期不拆除的,按属地管理原则,把执行点位和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移交到相关街道办事处并配合拆除。对各镇、街辖区内集体土地上的建设行为是否取得规划许可手续进行认定,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负责制定国有土地上违法建筑拆除计划,并制定检查评比方案和考评细则,对街道办事处违法建筑管理拆除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五)国土分局:负责全区集体土地上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工作。负责对各镇、街辖区内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和日常巡视、发现制止、调查取证、责令整改等工作。对各镇、街提出需要国土部门认定是否取得土地相关审批手续的建设行为进行认定,并出具确认单。对认定非法占用耕地的建筑需要拆除的,按属地管理原则,把执行点位和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移交到相关镇、街配合拆除。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大、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负责制定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拆除计划,制定检查评比方案和考评细则,对镇、街、开发区违法建筑管理拆除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五、人员管理 下放执法中队的人员配备,由市容环卫局根据镇、街、开发区城市管理责任区域面积、行政执法工作难易程度进行确定,实行区市容环卫局和镇、街、开发区双重管理。日常市容管理工作由镇、街、开发区负责指挥调度,市市容环卫局、区政府和区市容环卫局组织大型活动,各执法中队接受区市容环卫局统一指挥调度。各镇、街、开发区对辖区执法中队中队长的考核任用有建议权。辖区执法中队成员参加所在镇、街、开发区的相关工作会议和学习活动,各镇、街、开发区为执法中队提供办公室。 六、考核奖励 城管委办公室汇总上述职能部门的检查评比情况,进行周通报、月排名,年末按照全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依据考核结果,将各镇、街、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确定一类、二类、三类,考核结果与单位及个人评先选优、岗位问责、干部使用、绩效奖励挂钩。 七、时间安排 (一) 属地细化工作阶段(2月8日?2月12日) 按照方案要求,各镇街对辖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进行划片分类,对城建科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确定岗位职责,制定工作目标。 (二)人员分配调整阶段(2月13日?2月17日) 市容环卫局根据属地地域面积、工作难易程度进行执法人员编配调整、车辆设备分配安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万事俱备。 (三)下放工作对接阶段(2月18日?2月22日) 市容环卫局领导带领下放中队工作人员与属地进行工作对接,明确属地管辖范围、工作目标,对下放中队提出工作要求,双方携手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各镇、街、开发区为执法中队提供办公场所。 (四)总结调整充实阶段(2月23日?3月28日) 市容环卫局深入镇、街、开发区进行实地调查,根据工作实际,对人员配置数量、车辆设备安排进行科学调整,进一步完善基层城市建设管理保障工作。 八、组织机构 成立绿园区街区制城市管理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贾玉彬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宏业 区市容环卫局调研员 成 员:段大明 区城管办主任 赵文龙 区爱卫办主任 王忠源 区住建局局长 王 强 区市容环卫局局长 王金昌 区规划分局局长 段明利 区国土分局局长 刘 伟 绿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梁晓方 西部新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陈国栋 春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宝 正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树刚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丛胜辉 林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立波 同心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卫东 城西镇镇长 董洪山 合心镇镇长 王 闯 西新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段大明兼任,负责组织、协调街区制城市管理落实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加大领导力度。各部门和镇、街、开发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下放区域按工作业务进行分类,重新对本区域城市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明确辖区城市建设管理现状,制定与其对应的管理办法。 (二)强化协调,搞好节点衔接。对下放区域要搞好镇与街、街与街、社区与社区之间的节点衔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做到管理地域明确、管理内容明确、管理标准明确,不能出现盲区和空位点。 (三)强化责任,确保改革落实。街区制城市管理是区政府年度内一项重点工作,各职能部门和镇、街要细化工作责任,互相支持,同心协力,确保改革落实。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检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长春市365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印发 (共印3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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