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1日下午,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在区机关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玉凤主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丽秀,副主任付彩霞、侯伟、杨自山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王涛,区监委会主任徐伟民,区法院院长田良,区检察院检察长邢立明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办法的决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了长春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监委会提请的任免职事项。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八次会议公告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王树刚同志为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青年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薛凌宇同志为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同心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志远同志为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林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特此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21日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八次会议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薛文革区长的提请,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李 刚同志为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免去: 杨 彪同志的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21日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八次会议公告 第3号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办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和区监察委员会徐伟民主任的提请,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葛立福同志为长春市绿园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丛子胜同志为长春市绿园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房东风同志为长春市绿园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晓华同志为长春市绿园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立国同志为长春市绿园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葛建彤同志为长春市绿园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