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认真开展产业扶贫、行业扶贫、救助扶、社会扶贫等各项扶贫举措,较好地完成了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根据省、市《关于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在贫困对象退出工作中,认真对照贫困村退出15项标准、贫困户退出7项标准,严格按照退出程序要求,有序推进贫困对象退出工作。区里于11月15日成立了由区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对贫困对象退出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和现场办公。市扶贫办检查组、市政府第二督导组先后于11月16日和11月22日对我区贫困对象退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 经核查,我区合心镇哈达村、于家村、永跃村三个贫困村符合退出标准;于家村刘志军、王凤侠2户、3人贫困人口均达到脱贫标准。 现予以公告。 绿园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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