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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第28批)
来源:绿园发布    作者:    时间:2017-09-20 【字体:  】 【关闭

(第28批  2017年9月17日)


序号  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二道区长石公路3至5公里处,中意地板对面的吉林省大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将生产废水排入市政管道;车辆运输原料和混凝土时产生扬尘,污染周边空气;生产期间噪声严重扰民。

二是该公司位于朝阳区卓越大街与双山路交会处西行200米的一家分厂无环保手续,将生产废水直排附近道路;车辆运输原料和混凝土时产生扬尘,污染周边空气。

三是该公司位于绿园区西新大街与集仁路交会处的一家分厂无环保手续,将生产废水直排永久村道路。

行政区域:

经开区、朝阳区、绿园区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吉林省大方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废水通过砂石分离机分离后回用,无外排废水;附近道路正在进行维修施工,运输车辆通行时有扬尘污染;经监测,该公司厂界昼间噪声达标,夜间不生产。信访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该公司朝阳分厂有环评批复。产生的废水和废料通过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回收用于商混搅拌,不外排。该公司2017年7月份已停产,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信访反映的是吉林省贞方混凝土有限公司,有环保审批手续,未通过环保验收,废水不外排,但存在进出车辆喷淋降尘时废水流到村路上的问题。2017年6月19日,市环保局绿园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未通过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随即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信访反映的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该公司已对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或加盖苫布,防止物料遗洒,对厂区加强喷淋降尘措施,车辆进出厂区时进行冲洗,防止产生扬尘。

第三个问题:市环保局绿园分局已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同时要求其对进出车辆喷淋降尘的废水及时回收处理,避免废水流到村路上。2017年9月9日绿园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该公司两个搅拌罐的动力电源进行查封,目前企业已停止生产。

序号  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人是朝阳区同志街与惠民路交会处基友汇宠物店的店主,反映近期曾有市民向督察组举报,该宠物店和旁边的奥宝宠物店均有违章建筑和狗叫声扰民的问题。第一次被举报后,9月4日早上当地多个部门到现场要求两家宠物店整改并拆除违章建筑;9月6日夜间,举报人正要将狗带到四环以外的地方饲养时,义和路派出所到现场告知又接到了督察组下达的关于此案的第二个转办单,其中提到狗叫声仍然存在一事。举报人强调两家宠物店都非常愿意配合督察组工作,但有以下几点疑问:

一是店里饲养的都是两个月大的小狗,不会产生叫声;9月7日上午派出所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两店是否停业时,也听到了很大的狗叫声,但不是两店传出的。

二是两家宠物店现已停业整顿,正在配合拆除违章建筑;但两店周边还有多处违章建筑未被拆除。

举报人质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执法的公平性,要求相关部门在公平、公正、依据客观事实的前提下执法。

行政区域:

朝阳区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基友汇宠物店实际饲养4只柯基犬,其中3只为两个月左右的柯基犬,1只成年柯基犬,信访反映“两个月大小狗,不会产生叫声”问题不属实。民警现场检查时,的确听到狗叫,不是两店传出的,因暂未接到相关举报,不能认定为扰民。

第二个问题:经现场踏查认定,该范围除两个宠物店后侧违建,另有3个违章建筑,其中一处约6平方米彩钢棚子里居住着一位正在申请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残疾人。规划部门分别对违章建筑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告知书》和《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除残疾人暂住违建暂不拆除,其他4处违建均责令其于9月11日前自行拆除。

因信访人不做指认,现场检查未能确定周边还有违章建筑,信访反映“宠物店周边还有多处违建未被拆除”的说法不属实。

永昌街道办事处依据朝阳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和朝阳区规划分局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相关规划,该区域暂时没能覆盖到位。但按照全市拆违5年计划及街道的工作安排,今年10月末之前该区域违建能够应拆尽拆。信访关于“执法公正性”的质疑不成立。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公安部门两次接到举报到现场核查时,对店主进行了法规宣讲和书面警告,店主均表现配合,并承诺将狗搬离、店面停业装修、安装隔音设备,待隔音设备安装好后再开门营业。目前,两家店暂停营业。

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已指派义和路派出所利用巡逻时段,加强走访摸排,对周边居民进行法规宣讲,构成扰民的,按照《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第二个问题:永昌街道办事处已于9月12日对4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残疾人居住的违建待其保障性住房审批通过后,即刻拆除。

问责情况:


约谈1人。


序号  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绿园区合心镇哈达村一寺庙毁坏林地、侵占河道修建院墙,破坏生态环境;厕所粪污排入附近河流,污染水体环境。

行政区域:

绿园区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反映寺庙为合心镇三清观,2011年开工建设。2017年5月,三清观未经审批滥砍盗伐院内杨树6棵。三清观院墙占用四间排干民堤2平方米,未占用河道;三清观院内旱厕粪污定期由绿园区市容环卫局设施处吸污车清运,未排入附近河流。信访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绿园区农业局责令三清观于2017年10月底前补种树木50棵。三清观目前已将占用民堤围墙拆除,将堤防进行填土恢复原貌。

问责情况:

诫勉谈话1人。

序号  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农安县哈拉海镇柴岗村东侧有人破坏几公顷农田开办驾校,无任何相关手续。

行政区域:

农安县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所指驾校为农安县旺达驾驶员培训学校,有工商执照,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租用原农安县柴岗三辣产品交易市场土地。该交易市场于2006年3月获得批准,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批准用途为商业、服务业。2014年10月该驾校租用其土地,没有改变原批准用途,不存在占用农田开办驾校的问题。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

不属实
序号  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德惠市边岗乡太兴村4社村民刘某某的3公顷稻田和3公顷鱼池,于1989年被德惠市味精厂排放的生产废水污染,导致鱼全部死亡、水稻绝收。举报人要求彻查此事,合理赔偿受害者。

行政区域:

德惠市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德惠市味精厂(注册名长春市味精厂)1989年开始试生产,2005年末改制破产,生产时排放废水经德惠镇六道街小桥进入四道沟,再流入饮马河,污水排放点与刘某某的鱼池、稻田相距15公里。德惠市边岗乡太兴村4社村民刘某某自1984年开始取用四道沟水养鱼、种水稻,并缴纳水资源使用费,1989年时养鱼水面3公顷、种植水稻面积3.41公顷。1989年12月20日,味精厂开始试生产,由于未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废水超标排入四道沟。1990年7月,刘某某取四道沟水注入鱼池、稻田,致鱼死亡、水稻减产。刘某某向长春市中法提起诉讼,1995年,长春市中法审理后判决味精厂赔偿刘某某因污染所受损失的70%,其余损失原告自负。味精厂上诉至吉林省高法,省高法终审判决味精厂赔偿刘某某3.52万元。刘某某领取了赔偿金,但认为省高法判决不公,遂多次向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信访,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4月28日以来访转办单形式交办省高法处理,刘某某对省法院不予立案表示不认可。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9日,德惠市环保局、惠发街道办事处对刘某某进行法制和政策宣传,引导其按照法定程序合理表达诉求,依法解决问题。

序号  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农安县哈拉海镇柴岗村肖某某,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破坏其个人于2005年承包的林地,砍伐树木种地。

行政区域:

农安县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反映地点为哈拉海镇柴岗村1社东西和南北两条林带,该林地造林年度为2005年春,当时承包人肖某某曾经补植,但因成活不好于2015年被村里收回重新发包造林,经补植后成活率仍然不高,现在南北林带保存率约占45%,东西林带保存率更低,林带中间违规种植有高棵作物。不存在砍伐树木的问题。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农安县林业局已责令哈拉海镇政府监督柴岗村委员会于2018年春季最后一次补植或重造,确保成活、成林,否则收回,重新发包。责令承包人在9月30日前清除高棵作物,以后不允许在林带内间种高棵作物。

序号  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二道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劝农山镇同心村,北佳中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手续,非法经营温室蔬菜大棚,大面积破坏土地;在周边挖水池(长30米、宽30米、深2米)四处且拟在附近九个区内建同样规格的水池;挖掉第五区自然小水沟周边的柳树和草木,雨水冲坏小河沟两侧土地,造成水土流失。

行政区域:

莲花山度假区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劝农山镇同心村温室大棚及其附属设施均建在一般农田上,固定资产归市农委所有,2009年委托同欣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2012年经营使用权移交莲花山度假区时,449栋大棚大部分已损坏,为盘活国有资产,莲花山管委会公开对社会招租。北佳中药集团中标后,未改变土地利用用途,将449栋温室大棚仍作为设施农业项目,建设黑果花楸的培育基地,拟投资30亿元启动劝农山镇田园综合体建设。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北佳集团进入后,维修了温室大棚,整理了撂荒的土地,培育绿化苗木42824株,种植柳树600余株、鲜花10万株,草坪2500平方米。信访反映“大面积破坏土地”问题不属实。

2017年7月中旬,北佳中药集团因温室大棚生产需要提升水温,先后修建了4个贮水池(最大水池边长17.5米,水深1.7米左右)。同心村温室大棚系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建贮水池直接用于设施农业生产,符合设施农用地管理的相关要求,租赁期满后北佳中药集团将进行复耕。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第五区小水沟为自然形成,是否冲地取决于每年的雨水。小水沟周边只发现一棵柳树幼树被修剪枝丫,未见树木被砍伐、采挖痕迹,经走访当地群众证实水沟周边原本就没有树。北佳中药集团进驻后,在水沟旁种植了黑果花楸,起到了一定的固土作用,信访反映“造成水土流失”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莲花山管委会将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督导企业履行生态保护义务和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当地种植结构调整,避免发生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序号  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长春丰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08年建厂时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毁坏农业果树地80多公顷,砍伐果树40多万棵,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

二道区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反映的是长春丰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建设的驾校项目,位于长吉南线5.5公里处,2012年取得用地批复。2010年7月长春市国土局二道分局、长春市规划局二道分局因该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先后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了处罚。目前,该项目手续正在完善过程中。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经调查,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46.88公顷(地类为园地,非林地),取得了吉林省国土厅关于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通过调阅2009年卫星遥感影像及走访了解,当时该地块上有1公顷多葡萄等果蔬经济作物,经测算大约3000株左右,信访反映“毁坏农业果树地80多公顷,砍伐果树40多万棵”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二道区物流经济开发区及英俊镇政府已责令长春丰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抓紧办理各项手续,2018年9月前完成整改。

序号  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农安县万顺乡致富村村支书占某某无证经营砖厂,生产期间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当地多个相关主管部门曾检查该厂均未予处理;占某某占用基本农田建牧业小区,破坏几十公顷草原改为耕地。

二是致富村13队有块林地,有人将林地树木砍伐后开垦为田地,2017年还在地里栽上果树。

行政区域:

农安县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信访反映砖厂为农安县万顺乡红旗机砖厂,法人代表战某某,系农安县万顺乡致富村村支书。该砖厂有工商执照和排污许可证,2017年5月农安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厂生产期间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结果均达标。农安县国土、工信、安监、市场监督、环保等部门都曾依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2017年8月25日,农安县国土、工信、安监、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时,对其下达了《联合执法检查确认单》,该砖厂已于当日停产整顿。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信访人反映牧业小区为农安县万顺乡永城养殖场,法人代表战某某。该养殖场占地面积1.9公顷,占用土地不是基本农田,属于一般耕地,2009年办理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项目用地备案登记表》。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图》确认致富村有30公顷未利用土地,没有改变土地现状,未耕种。信访反映“破坏几十公顷草原改为耕地”问题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核查,信访反映林地位于万顺乡致富村13社屯西,属商品林种,幼龄林地,面积9.37公顷。该林地由于保存率极低,病腐严重,已于今春予以正常改造采伐,应在明春还林。因处于林地休整期,今春已新栽上果树,但成活率不高,并在行间间种矮棵作物。因在林地休整期,属允许范围。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农安县林业局已向万顺乡政府下达《关于万顺乡致富村恢复林地造林的函》,要求致富村于2018年重新造林,确保成活率、保存率,否则收回重新发包。

序号  1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1364号信访件公开的整改情况提出异议,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公布整改情况为“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22日对该楼后的违章建筑下达了拆除通知,现已拆除……”。举报人称当地相关部门公开的处理和整改情况严重偏离事实,纯属谎报,公然欺骗市民和督察组。举报人要求依法依纪对相关部门及人员问责。

行政区域:

朝阳区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针对第10批次1364号信访问题,湖西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影响环境的、现场能够判定的“三小”进行了拆除,并清理了周边环境,有拆除作业照片及拆除前后对比照片为证。街道组织对区域环境卫生进行跟踪巡查,使信访反映的噪声、粉尘和垃圾等问题得到较好的整治。

按照长春市夹馅棚户区征拆工作安排,该区域已列入征拆计划,拟于三年内完成征拆。针对该处夹馅棚户区内房屋情况复杂的现状,湖西街道办事处对于能够确认的“三小”,先期已经完成了清理;对于目测难以确认的,需要规划部门进行认定;对于与老房相连接的附房,考虑到建设年代久远,牵扯征拆补偿相关政策,待夹馅棚户区征拆方案出台之后,综合评定附房处置方案。并非故意谎报行为。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

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湖西街道办事处将提请规划部门认定,按照程序依法完成拆除。并承诺按照全市的工作安排,三年内完成该区域征拆工作,依法合规处置附房。

问责情况:

约谈1人。

序号  1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长春市永春镇柳家村的吉林省利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地处长春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院内堆积如山的黄沙和碎石子无任何苫盖措施,扬尘弥漫整个水源保护区;运输砂石、水泥及混凝土的车辆昼夜行驶不停,扬尘和噪声严重扰民,污染周边农田庄稼;搅拌站排出的水泥浆直接流入附近明沟排入伊通河,污染水体环境;该公司大量抽取地下水,致使地下水水位线降低,造成周边普通民用水井基本废弃且庄稼减产。举报人曾向相关部门反映多次无果。

行政区域:

朝阳区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反映吉林省利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建有厂房及混凝土生产设备,处于水源地准保护区。该企业于2014年停产至今,厂区内有少量沙子、碎石存放,时间久远,生长大量蒿草,市环保局朝阳分局现场检查时曾要求其对物料进行覆盖。由于企业已停产2年,所以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该公司共有四眼地下水水井,其中两眼位于厂区生产区域,用于生产商品混凝土,未办理取水许可;另外两眼位于生活区和农业区,属于少量生活饮用和农业生产用水,无须办理取水许可范围。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9月9日,长春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要求企业立即对砂石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并处罚款。目前,已完成覆盖。

长春市水利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取水行为,并现场监督企业用砂子水泥对两眼生产井进行了封堵。

问责情况:

约谈1人。

序号  1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农安县华家镇华家站村、叶小铺村、站北村的302国道区域内有化肥厂、生猪屠宰场、养鼠厂、水泥厂和商混厂等企业共5家,生产经营时排放废气,污染周边空气;排放生产废水,污染地下井水,造成村民无水饮用。当地村民曾多次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未果。

行政区域:

农安县

调查核实情况:

此案件与第22批4255号案件重复,信息已公开。

序号  1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九台卡伦经济开发区长吉北线17公里处,长春美尔革业科技有限公司长年利用雨天和夜间向雾开河排放污染物,导致附近千顷稻田被污染。举报人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行政区域:

九台区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长春美尔革业科技有限公司有工商执照,有环评批复,已通过环保验收。该厂2010年投产,设计生产能力50万张牛皮/年,实际日生产皮革150张至200张。建有日处理能力1600吨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入雾开河。企业2013年以来完成了两轮清洁生产审核,实现了节能降耗,有效降低污水排放量。按照实际产量,日产生污水50吨左右,其中60%经处理回用,40%处理达标的水(每日约20吨)正常排入雾开河,不存在利用雨天和夜间排污的情况。自动在线监测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市环保局九台分局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性监测,生产废水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因市场低迷,2017年7月18日已申请停产,有停产报告。污水处理站及在线监测设施暂停运行,生活污水暂储存在污水处理站内,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偷排现象。信访反映的稻田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和龙嘉街道办事处水田,面积为690公顷;这些水田中200公顷通过雾开河自流使用卡伦湖水灌溉,另外490公顷是水井灌溉,经检测雾开河水质符合农灌水标准。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查,确有群众到原卡伦镇政府反映过美尔革业污染环境问题,属地政府及环保部门已经进行了认真调查,美尔革业按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没有发现违法排污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今后卡伦湖街道办事处、市环保局九台分局将继续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

序号  1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长春市城边工业集中区各工厂无手续私自打深井盗采地下水,生产废水直排,污染周边环境。

行政区域:

市水利局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长春市共有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园区17个,存在信访反映问题的有11个。其中,长春西部新城开发区、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长东北北湖科技开发区等3个园区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问题;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等2个园区存在生产废水直排问题;长春国际物流开发区、朝阳经济开发区、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长春绿园西新工业集中区、长江路经济开发区、长春皓月清真产业园等6个园区既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问题,也存在生产废水直排问题。

存在未经批准取用地下水的企业共有317户,除长春皓月清真产业园3户建水井2眼外,各非法建设取水井1眼。其中长春国际物流开发区9户,朝阳经济开发区10户,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36户,长春绿园西新工业集中区102户,长江路经济开发区126户,西部新城开发区21户,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9户,长东北北湖科技开发区1户。

存在废水直排的企业共有47户,其中长春国际物流开发区3户,朝阳经济开发区18户,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5户,长春绿园西新工业集中区4户,长江路经济开发区11户,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户,长春皓月清真产业园1户,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3户。47户企业中有46户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44户生产废水达标排放;1户未安装污水处理设施。环保部门对生产废水超标排放的3户企业实施了处罚。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长春市水利局组织制定了《关于长春市城边工业集中区私自打井盗采地下水问题的整改方案》,2017年10月25日前,逐区逐户建立问题清单,“一区一策”制定整改方案。督促各城区、各开发区加快园区自来水管网的铺设进度,积极实施水源置换工程,限期关闭工业园区自备水源井,尽快实现工业园区生产用水公共供水管网全覆盖;2017年12月30日前追缴水资源费;组织开展园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园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发放取水许可证工作。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安装计量设施任务;对未取得用水指标和用水计划的用水行为一律按违法违规用水处理;对短时间不能接入自来水管网的园区,开展水平衡测试。

各工业集中区要强化水污染防治,尽快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快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废水收集率。长春市环保局监督企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

调离岗位1人,约谈3人。

序号  1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农安县开安镇有5家木材厂,其中3家在居民区内、两家在镇边上,这些木材厂生产期间排放异味(甲醛)和烟尘,污染周边空气;机器设备运转噪声严重扰民;排放生产废水,造成附近地下水被严重污染,居民无水可饮。

行政区域:

农安县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反映的5家板厂分别是:农安县开安镇吉山木材加工厂,有环评并通过验收,生产使用一台2吨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安有湿式除尘设施;农安县开安镇续莹木业有限公司,有环评并通过验收,生产使用一台4吨机烧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安有湿式除尘设施;农安县开安镇荣华木制品厂,有排污许可证,生产使用一台1吨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安有湿式除尘设施;农安县开安镇鸣轩木制品厂,有环评并通过验收,生产使用一台0.5吨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安有湿式除尘设施;长春市顺盈木材加工厂,有排污许可证。经监测,除长春市顺盈木材加工厂停产外,其余4家企业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甲醛未检出,昼间噪声值均达标。信访反映情况不属实。

5家板厂生产中没有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信访反映“造成附近地下水体严重污染”问题不属实。5家企业均饮用地下水,未发现地下水异常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农安县环保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严禁上述企业夜间生产,对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理,企业承诺夜间不组织生产。


序号  1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双阳区太平镇小河村有两家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大力集团开采加工石头过程中开山毁林,毁坏多处泉眼和珍贵树种,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每天开采、运输石头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粉尘,严重污染附近庄稼农田,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二是一张姓石粉加工企业,无任何部门审批手续,大肆非法毁林开山采石,并建有3个磨机昼夜不停加工石粉,期间产生的粉尘和噪声严重扰民。当地居民曾多次向当地环保、土地等部门反映无果,环保、土地部门有人充当上述两家企业违法经营的保护伞。举报人要求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上述两家企业的违法行为,恢复生态植被,揪出企业背后的保护伞。

行政区域:

双阳区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信访反映企业是长春大力纳米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成立,向小河子村购买了该村12社附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历史形成的工矿用地,无采矿权设置,由于采石场石料品质达不到其生产标准,2007年以来一直未开采,现场也没有相关开采设备,信访反映“开山毁林、毁坏多处泉眼及珍贵树种”问题不属实。

在长春大力纳米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厂区内有一家生产纳米级碳酸钙企业,名为天成高新纳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该企业一直外购石料进行加工。经监测,噪声排放达标,监测点位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厂区内物料堆场完全苫盖,场地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但运输石料过程中的噪声和粉尘,对周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该区域玉米长势良好,与其他区域同类作物相比无异常,未对农作物产量产生影响。

第二个问题:经查,小河子村境内没有张姓石粉加工企业,只有一家石粉加工企业是长春市双阳区福兴粉体材料有限公司,有工商执照,无其他审批手续,从建成至今一直停产。在封闭厂房内有两台磨机,均安装了布袋除尘器。该企业仅进行过设备调试,由于石粉市场持续低迷始终未生产。2015年9月被长春大力纳米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收购,一直没有安装电机等设备,至今也未生产,信访反映“非法毁林开山采石、粉尘和噪声严重扰民”问题不属实。

经双阳区纪委调查组调查问询核实,市环保局双阳分局、太平镇党委政府、土地所、林业站、信访办等单位从未接到过当地群众关于加工石粉期间出现的粉尘和噪音严重扰民的投诉电话,不存在有人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

双阳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加强该区域日常巡查监管,对超限超载和物料苫盖不严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序号  1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双阳区奢岭街道双胜村大木家屯的恒基采石场,自2009年生产至今毁坏天然林达2万平方米,其中包括树龄40年左右的树木;侵占并毁坏举报人240平方米退耕还林地,致使举报人23000平方米耕地还林树不能生长且部分树木已枯萎或死亡。举报人之前曾向督察组反映过上述问题,但至今无人处理。

行政区域:

双阳区

调查核实情况:

此案件与第16批2823号案件重复,信息已公开。

序号  1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2014年,榆树市黑林镇林业站站长张某某和东胜村村干部,未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清收林地,纵容村民非法侵占林地开荒种地,共达几百亩。当地村民多次向林业站反映至今未果。

行政区域:

榆树市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黑林镇林业站站长张某某和东胜村村干部,完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政策清收林地,东胜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林地清收。经调阅资源档案,东胜村原有林地面积2640亩,林地质量完好,没有被侵占现象。2014年经榆树市林业局确定,东胜村在原有林地面积2640亩以外还有516亩应清收林地,该村按照计划2014年至2017年共还林324.9亩,均达到造林设计要求标准,还有191.1亩将于2018年还林,该进度符合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的紧急通知》“三年清收、五年还林”要求。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查,在东胜村范围内,没查到非法开荒现象,其他林地没有被侵占的现象。但在列入2018年还林任务的191.1亩地块内存在种植农作物现象。信访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黑林镇林业站从未接到当地村民对上述问题的任何反映,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黑林镇政府责令该村村委会2017年10月15日前清除该地块的农作物。将191.1亩林地列入2018年春季植树造林任务,2018年5月1日前完成。

序号  1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九台区波泥河街道东大地村村书记金某某,于2012年将该村道路两侧树木砍伐400余株,将牧业小区由东至西原有的树木砍伐后自己种树,将自家住宅以西的林地损毁建库房、鱼塘等。

二是该村的牧业小区将养殖粪便倾倒在东山两侧山沟,经雨水冲刷流入石头口门水库,污染水体环境。

行政区域:

九台区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核实,2001年东大地村村集体将村路两侧所有杨树承包给本村村民杨某,杨某2008年9月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2012年没有砍伐过树木。牧业小区后面道路林地属于空白带,村委会2017年4月份进行了绿化,并非东大地村村书记金某某砍树后种植。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核实,金某某在住宅西侧侵占林地959平方米建库房及鱼塘情况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金某某在东大地村有一处牧业小区(金成牧业小区),该牧业小区已于2017年4月28日迁出,停止养殖,并且将圈舍粪便清理完毕,目前已经空栏。牧业小区过去经营时粪便一直收集外运,没有粪便堆积现象,也不存在雨水冲刷进入水库情况,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2017年7月,国营波泥河林场对金某某予以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其2018年5月前拆除违法建筑,恢复生态。

序号  2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农安县巴吉垒镇李家围子村村书记于2011年以饲养牲畜为由,非法将10余公顷草原变卖他人,建设饲养牲畜圈舍20余栋,骗取国家补助资金后至今闲置;该村村书记还将该村村东的自然湿地卖给他人种地。

二是李家村村书记以引资开发名义变卖草原牧场,其实是将草原牧场卖给村民建住宅。

行政区域:

农安县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养殖场为曙光肉鸡场,建设手续齐全,建成后一直未实施养殖,也没有国家任何补贴资金。巴吉垒镇李家围子村没有草原地类,只有407.05亩(30.47公顷)其它草地,属于未利用地范畴;该村没有湿地地类,村东头一块未利用地,该村与村民孟某签订协议由其耕种。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李家村为李家围子村,查阅《土地利用现状图》确认该村没有草原地类,同时也未发现反映人所指的卖草原给村民建住宅现象。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

不属实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