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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建立三项机制 规范问题线索处置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5-05 【字体:  】 【关闭

  绿园区纪委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结合实际,建立问题线索移送等三项机制,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夯实监督执纪基础。


 
  一是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明确信访室归口受理的问题线索,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在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干部监督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经审批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逐件编号登记。


  二是建立问题线索管控机制。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在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阅批后,进行分流办理,及时移交给承办室和基层纪委,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及时运转,有序分流。实行限时“交账”、适时“销账”、定期“对账”的动态管理办法,线索处置各环节均需经手人员签名,确保全程留痕、有效管控。


  三是建立问题线索跟踪机制。承办室和基层纪委结合问题线索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建立问题线索常态化督办机制,每月对交办承办室和基层纪委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统计,每季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做到问题线索全程跟踪督办。


  今年以来,绿园区共处置问题线索59件,全口径立案47件。